同房权公告字(2016)第47号
产权人 冯焕梅,不慎将其位于城区御河西路御华帝景19号楼23层6号的房屋交易契约遗失,交易契约证号为(2011)同房交字第2165号,面积99.03㎡,现声明作废。
上述产权人已向我局申请补发房屋交易契约,对补发房屋交易契约有异议者,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提出,逾期无异议,将准予补证。
特此公告!
大同市房产管理局
2016年6月22日
发布者:匿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