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房权公告字(2016)第37号
产权人 王亮,不慎将其位于城区迎宾东路友谊南街晨光花园3号楼2单元5号的房屋交易契约遗失,交易契约证号为:(2004)同房交字第8112号,面积117.1㎡,现声明作废。
上述产权人已向我局申请补发房屋交易契约,对补发房屋交易契约有异议者,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提出,逾期无异议,将准予补证。
特此公告!
大同市房产管理局
2016年6月7日
发布者:匿名